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陕西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2022〕29号)精神和渭南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学校2023年在陕西省实施“地方优师专项”招生。该计划坚持“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面向陕西省优秀高中毕业生,择优招收本科层次定向就业师范生,为我省脱贫县定向培养一批志存高远、乐教适教的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和未来教育家。
一.招生地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1. 招生地区:我校2023年面向陕西省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9个地市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
2. 招生专业:历史学、生物科学、美术学。
3. 招生计划:我校2023年“地方优师专项”计划招生95人。其中,历史学35人、生物科学30人、美术学30人。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并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3.接受《陕西省2023年“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协议书》);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身体条件同时满足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
三.录取规则
1.“地方优师专项”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须认真阅读陕西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志愿填报要求。
2.考生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依据学校招生章程安排专业。
3.考生被录取后,由培养高校发放通知书、协议书。考生须在《协议书》签字,入学时凭通知书、协议书报到。若不签订协议书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放弃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四.相关政策
1.“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学习期间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费用,同时在修读年限内,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地方优师专项” 师范生可
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2.“地方优师专项”师范毕业生须履行《协议书》约定,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定向县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或安排至中小学任教,入编入岗,任教服务不得少于6年。在协议规
定服务期内,不得自行在学校间流动,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任教学校、拟接收任教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在定向县学校间流动。
3.除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从教等特殊情况外,“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不允许违约,毕业后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协议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并纳入社
会信用体系。
五.报考指南
六.联系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
0913-2136900 0913-2133210
0913-2133342 0913-2133998
人文学院历史学专业咨询电话:
0913-2133008(教学地点:朝阳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