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我校与渭南市人民政府开展联合培养定向就业地方公费师范生工作。我校地方公费师范生由渭南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渭南师范学院等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就业等工作。由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按照培养协议负责解决就业和编制问题,市财政局承担公费师范生学费,我校负责招生和培养工作。采取面向陕西省招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定向渭南市各县(市、区)就业。

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地方公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人社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地方公费师范生”录取资格。“地方公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市、区)中小学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定向任教,原则上不得违约,对毕业后拒不按规定履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2023年“地方公费师范生”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