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照片
录取学校
院系
专业
报到时间
年 月
学历
学制
年
政治面貌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称谓
姓名
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月均收入
父亲
元
母亲
其他监护人
学生困难程度
◎特困 ◎一般困难
学生思想品德
◎优秀 ◎良好 ◎一般 ◎差
年学费
年住宿费
年最低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要说明:
本人保证以上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如有虚假,自愿接受处罚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见
证
人
本人认为上述属实,自愿履行作证义务。
见证人一(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见证人二(签字):
乡镇或
街道民
政部门
意见
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分证、户口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同意其申请高校贫困资助。
单位名称(盖章):
(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经盖章后具有同行效力)
学院(系部)
经与学籍信息核实,以及年级班基层组织调查确认,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校资助中心意见
经资格初审,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经办人(签章):
电话:
年 月 日
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言简意赅;
2、见证人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高校贫困资助的全部过程,并在必要时予以作证;
3、乡镇及街道民政部门依据户籍信息和低保证等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严禁出具假证明;
4、学校资助中心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书的基本信息和申请资格,并对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1年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我院六位教师参加“第四届西北方言与民俗国际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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