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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9-29来源: 作者:关注:

各二级学院及北校区: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进行客观认定,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1—201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实施,依据《渭南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渭师院学[2007]67号,下文简称《细则》可在学生工作交流群共享栏下载)进行。

二、 各二级学院须按照《细则》要求,成立2011—2012学年度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并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名单须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及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须于9月30日下午4时前(加盖党总支公章)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 各二级学院须按照《细则》要求,认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申报工作,认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依照程序进行。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各种助学活动只有当学年通过认定的学生方有资格申请。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并认真开展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为以后各项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四、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各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信息及各项奖助学金发放信息必须输入《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教育厅审批,并接受教育厅、财政厅、教育部、财政部的审查监督。学生本人须在线自己提交相关申请(需先在线补充全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照片必须小于50KB,否则会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审批工作),各二级学院管理员负责根据本学院认定结果在线进行院级审批,学校管理员在线进行学校审批。

五、 各二级学院须上报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格由学生自行在系统首页下载),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并保存学生《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学生个人留存调查表复印件以备用。

六、 各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档次,可从系统中直接导出EXCEL表格并打印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经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确认后,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时间截止10月12日,对逾期上报的单位学院将削减其2011年度国家奖助学金预算。

七、 进入系统方法:

1.网址:http://192.168.2.245/pcsims/。

2.进入学院首页,点击机构设置—行政部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在学生处网页公告栏中点击“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123456。

八、 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前必须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照片,否则学校将不予审批;所有专兼职辅导员必须指导各班学生在线补充个人基本信息,并指导所有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线提交认定申请。

九、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在线申请审批时间安排:

1.学生在线补充个人信息、申请贫困生认定时间:9月25日—10月8日。

2.各系在线审批贫困生认定时间:10月8日—10月12日。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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