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3月31日(周六)、4月1日(周日)照常上课,分别上周一和周二的课。4月2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二),4月4日(星期三,农历清明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三天。
上课期间请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教师和学生不能随意调课、缺课,不能请假,到时学校会组织统一检查。
各办公室要在放假前对办公场所、财产进行一次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人文学院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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