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我院在1218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及庄长兴同志在部分省属高校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由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院长凌朝栋主持,李海龙副校长以及我院领导和部分教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初始凌院长组织大家学习了《规程》及庄长兴副省长的讲话精神。接着,李海龙副校长同与会的老师谈了自己对座谈会所传达精神的理解与体会,并从教授治学、成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基金的评定、学校发展规划、组织构成几个方面介绍了学校执行文件的情况,肯定了学术委员会建设改革的必要性,同时提出二级院应主抓教学的方针。随后与会的各位老师也各抒己见,交流了自己的看法。(通讯员:党瑜 刘清宇)